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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惩戒有度 师爱无痕”专题学习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3-11-30 14:54:43   发布人:陈兴业   点击率:


教育是以生命影响生命,是一世代的使命。做“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的教师,是每一个教师的必修课,更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积极实践。11月28日下午,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召开主题教育党课“惩戒有度 师爱无痕”——中小学校惩戒规则(试行),本次党课由书记方蕾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首先,书记方蕾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原则、方法“四个相统一”教师铸魂育人的修为‘六要’”。书记方蕾强调,教师师德高尚,才能培养思想品德更好的学生,才能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那就是师德师风。

接着,全体教师一起回顾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随后,书记方蕾重点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为什么需要教育惩戒?教育惩戒与体罚有什么区别?怎样把握好教育惩戒的边界?”通过对这三个问题的深入思考,全体教师达成一致共识:教育惩戒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但是不能把教育惩戒变成体罚,要明限度,即有理有据,细化边界。不能让惩戒变成对孩子的惩罚。书记方蕾特别强调:“教育惩戒的原点和终点都是教育,惩戒只是教育的手段。要时刻牢记惩戒有度,师爱无痕。”

二实验的全体教师将以此次主题教育学习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守住教师的底线,不要踩红线,不忘初心,做“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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