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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部分工艺特殊要求及操作指导
发布日期:2017-09-30 12:00:00   发布人:   点击率:

  1. 烹饪时原料占锅容积的正确比例
  2. 大荤的烧制类菜肴烹调,锅内原料占锅容积不得超过75%;
  3. 大、小荤混炒类菜肴的烹制,锅内原料占锅容积不得超过70%;
  4. 蔬菜类菜肴焯水时,锅内原料占框容积50%,焯水后的到原料作为一锅的烧制量;
  5. 炸制类菜肴烹调,锅内油量占锅不得超过60%,锅内原材料以油可浸没原料,原料可翻动为准。
  6. 提前加工切配的原料要求
  7. 荤类原料:
    鸡、鸭、猪肉类原料:根据菜单要求斩切成相应的料形,放入冰箱冷藏,第二天使用焯水、拉油。
    鱼类原料:
    根据菜单要求斩切成相应的料形,腌制,放入冰箱冷藏,第二天使用时拉油。
  8. 素类原料:
    土豆、毛芋艿、毛茭白、毛莴笋、毛竹笋等原料,及时去净外皮,用流水浸泡或放入冰箱冷藏,第二天使用时改刀。
  9. 原料提前加工规定
    1. 禽类、水产类、肉类:不可提前一天焯水或油炸,必须在使用当天加工,分批次从冰箱中取出原料焯水或油炸,放在半成品盘或盆中。
    2. 豆制品:不可提前一天焯水或油炸,必须在使用当天改刀,分批次高温焯水或拉油炸透,放进半成品盘或盆中。
      04、老油处理方法
  10. 划油后的老油,用细纱滤滤尽残渣,放进专门油桶中,沉淀后;将油倒进锅中,开小火,在油锅中放入洗净的整葱,大姜片、慢熬,挥发油中水分:洗净盛此类油的桶,擦干,等油锅中整葱、大姜片变得干枯,将油用细纱滤滤尽残渣,放进盛此类油的桶,晾凉、保洁。(可用与烧制大荤或小荤)。
  11. 炸鱼、虾的老油不得用于烧任何菜。
  12. 炸汉堡、鱼排等半成品的老油,第一次使用后不允许用于炒任何蔬菜,第二次使用后不得用于烧任何菜。
    05、高危食品的禁用与注意事项
    ⑴禁用食品的原料
  13. (1)发芽土豆       (2)发情的番茄       (3)变质的食品原料
  14. (4)青皮红鱼肉等含组氨较高的鱼类
    (2)豆浆的正确煮制方法
    (1)当天早上磨制     (2)及时煮制       (3)煮制时必须达到“三次沸腾”,随时去清皂泡         (4)随时搅拌,不能煮焦
    (3)扁豆、四季豆、刀豆等豆荚类食品
    1. 学生饭盒中禁止使用;
    2. 老师饭盒中有需要使用的,正确的烹饪方法如下;
      (1)烹调时必须经过高温焯水或拉油     (2)烧制时必须烧熟煮透     (3)测量成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5℃
      06、焯水要求及操作指导
序号 焯水的种类 适用的原料 锅中水量的要求 操作的关键 焯水后的要求
1 冷水锅 适用于体型较大,含有涩味、苦味等异味的植物性原料,如;笋、芋艿、慈姑等 水必须浸没原料 1、根据原料的性质,掌握焯水的时间;
2、在焯水过程中必须经常翻动原料,使各部分受热均匀,沸时,逐次撇去浮沫,并注入冷水。
装入相应的盛器内,用冷水冲洗干净,晾凉,沥干水分。
适用于体型较大、质地较老、血污较重、腥臊味重的动物性原料,如;猪脚、牛白奶等
2 沸水锅 适用于需要保持色泽鲜艳、口味脆嫩的植物性原料,如;青菜、菠菜、莴笋、绿豆芽等。 水必须浸没原料 1、根据原料的性质,掌握焯水的时间;
2、原料在锅中略滚即应立即取出,特别是绿叶菜类。
1、植物性原料焯水后应立即放入相应的盛器内,沥干水分后继续烹调。
2、动物装入相应的盛器内,用冷水冲洗干净,晾凉,沥干水分。
适用于体型较小、质地娇嫩、血污及腥臊味轻的动物性原料,如,鸡、鸭
 
 
序号 过油的种类 使用的原料 油温的要求 操作的关键 适用烹调方法
1 滑油(划油、拉油) 丁、条、丝、片、粒、块等小型原料,滑油原料多数要上浆 12℃~150℃ 锅要清洗、烧热、植物油要清洁无渣,油要浸没原料;
2、应根据火候的大小,原料的性质及下料的多少等因素掌握油温,原料投入油锅后,油温必须始终保持120℃~150℃。
滑炒、溜、烩
2 走油(炸油) 适用于大油量、高油温的加工方法 150℃~240℃ 1、必须多由,旺火,油温要保持在150℃~240℃;
2、原料贴着锅边下过,以防止溅伤人;
3、挂糊、上浆的原料应分部散下锅,需要色金黄质脆的原料复炸。
炸、炒、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