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要求,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我校严格遵循《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规定,现就教辅材料规范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八严禁”要求
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 “八严禁”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牟利。
二、严禁违背“凡进必审”原则,未经审核违规使用教辅材料。
三、严禁违背“一科一辅”原则,违规在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外推荐教辅材料。
四、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含通过统一批阅、统一讲评等方式)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
六、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家校协同监督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请家长积极配合并监督:
l 如发现教师或相关人员存在违规推荐、强制购买等行为,请及时向学校反映。
l 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须由家长自主选择,学校不参与、不组织、不代购。
监督举报渠道
若您发现有违反上述 “八严禁” 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21-62668785转818
举报邮箱:ssdfsesy@163.com
我们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处理,确保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