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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02:07:37   发布人:   点击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要求,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我校严格遵循《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规定,现就教辅材料规范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八严禁”要求

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 八严禁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牟利。

二、严禁违背“凡进必审”原则,未经审核违规使用教辅材料。

三、严禁违背“一科一辅”原则,违规在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外推荐教辅材料。

四、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含通过统一批阅、统一讲评等方式)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

六、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家校协同监督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请家长积极配合并监督:

如发现教师或相关人员存在违规推荐、强制购买等行为,请及时向学校反映。

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须由家长自主选择,学校不参与、不组织、不代购。

监督举报渠道

若您发现有违反上述 八严禁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21-62668785818

举报邮箱:ssdfsesy@163.com

我们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处理,确保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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