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6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六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根据国家和本市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 积极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本市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以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组织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蕾
组员:袁建周、陈莹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春梅
组员:刘姣、顾薇嫣、章斯奕、归静彦、黄孝刚、钟颖杰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吴悦
组员:顾鋆、车文波(督学)
三、招生对象
(一)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和真如文英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
(二)选择回到户籍(居住)地入学的五年级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日程安排

五、招生纪律
(一) 招生过程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招收各类特长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拒收学生提供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二)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按规定规范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不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62668785 / 62669570转:
818 张老师
819 黄老师
820 朱老师
学校网站:https://ssdfsesy.pte.sh.cn
学校公众号: